根據太阳成集团tyc234cc文件(廣工大規字〔2016〕28号)--《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保障和激勵辦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
第六條 各學院成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科研、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教授、專家、團委書記組成;負責參照本辦法制訂學院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實施保障與激勵細則;負責出台教師指導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工作量、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和置換相關課程免修等細則;負責具體組織、指導學生進行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及第五章第十六條規定如下:
第五章 認定審核
第十六條 學院每年定期組織學生和指導老師申報創新創業實踐獎勵和認定,由學院召開學院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根據本辦法和學院創新創業實踐保障與激勵相關細則給予逐項審核确認後彙總上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學校學生創新創業實踐領導小組審定。
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太阳成集团tyc234cc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淩捷院長
副組長:滕少華副院長、曾安副院長、陳平華副院長、金更歡副書記
成 員:謝光強、劉富春、謝國波、林穗、歐毓毅、申素豔